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政府招标可能成降低药价新良方 需警惕地方保护
www.yongyao.net  2010-10-13 10:39:21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责任编辑:tgf
分享到:

嘉宾

陈珞珈: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院长

朱恒鹏: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教授

孙东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赵伟(化名):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

北京某三甲医院副院长

药品加成没了,配送成本高了

《中国经济周刊》:政府建立统一的招标平台,集中采购药品,这对降低药价将产生多大的影响?

北京某三甲医院副院长: 我认为意义不大,6205种诊疗药品只是冰山一角,还有10万种药品都是市场定价,“同药同价’的范围还是太窄。以高血压患者的常见处方为例,其中四种药品是这次统一招标的药,一共能便宜三四十块钱;但另外两种药不是统一招标的降价药,涨上一百块钱是很轻松的,再加上检查费用,总额一样不便宜,病人得不到实惠。

陈珞珈:好的政策需要重视细节,否则实际运作的结果会与设想相差甚远。集中招标采购需要成本,有人来做招标工作就要支付工资吧。招标完了配送也需要成本,配送的路费也不便宜。目前,给我们医院配送的厂家拿到的利润是药品成本的3%,其他各省一般都在8%~10%。医院的药品加成率也就是15%左右,医改把医院药品的加成率全部拿掉了,结果现在搞配送就占到了8%,招标再用2%~3%,就占到了11%。也就是说政府费尽周折,真正降下来的药价却可能很有限。

孙东东:配送环节如果操作不当,会使统一招标平台节省的花费“功亏一篑”。这一制度最先是在宁夏试行的,效果很好,但前提是宁夏面积很小,配送方便,再远的县乡一两天就跑到了,北京也同样,配送不是问题,可是拿到内蒙、新疆去,就行不通了,配送成本会是药价的几倍。

地方保护

或让患者买不到好药

《中国经济周刊》:最近,中部某省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后,有药企和专家认为,出现了“超低价中标”现象,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甚至有专家表示,“药价虚低”带来的后果或许比“药品虚高”更为严重。对此,您怎么看?

赵伟:药品销售利益链关系到部分区域的经济利益,原来的情况是,本地药不管药价高低,多在本地销售,这样既保证了药厂利益,也为地方贡献了税收。如果按照统一招标低价方获胜的原则办事,那么一旦外地药品报价低于本地药品,本地药品就失去了销售机会。我认为,地方政府势必会为了地区稳定和财政收入对集中采购制度加以抵抗,以此保护部分企业的利益。

医改的最大障碍,是既得利益集团很难被撼动。赚钱的药厂、医院,还有个别享受好处的政府主管部门官员,谁都不愿意放弃到手的利益,而这部分人在医改进程中拥有极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朱恒鹏:大多数基本药物,各省份能自给自足,所以地方保护主义往往占上风。比如一个省份,同样一种药品,本省一家药厂生产,外省也有几家药厂生产,这个省份最终选择了本省药厂的药,说得出来的理由就是涉及到当地GDP、税收和就业。可以想象,在这种情况下,全国药品市场就被严重分割了。

孙东东:现在已经有人开始担心统一招标中的地方保护问题了。地方保护主义如果在北京,也算是个“好事”,北京西药有双鹤,中药有同仁堂,无论是数量还是品质都可以满足北京的需求;但在别的省市可能就会出问题了,一些医药生产能力较弱的省市,如果只用本地药,老百姓肯定就吃不上好药了。

北京某三甲医院副院长:采购规模越大、越集中,参与采购环节人员的腐败几率就越大。原因很简单,利益太大了,诱惑也就大了。原来是中间商明着获利,现在是招标人员暗着获利。某地发生过药企质疑药品招标采购会在评标、定标过程中,遴选标准极不合理,致使该企业部分高质低价的药品不能入围而将卫生局相关人员告上法庭的事,最终结果是药企胜诉。这是既有事实。新的利益链已经形成了,药价怎么低得下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