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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两面大旗:行政化和市场化的竞跑
www.yongyao.net  2011-1-4 14:05:44  来源:21世纪网  责任编辑:cq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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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的支付水平提高了,但是如果医疗机构与参保者串通起来,大肆过度医疗,那么好不容易筹资起来的医保基金岂不成了冤大头?医保机构如何应对医疗机构层出不穷的“过度医疗”,这是新医改通向右边彼岸必将遭遇的重重漩涡。

谁都知道,漩涡并非在中国的河流中独有。所谓“过度医疗”,在全世界都曾普遍存在。面对这一问题,中国很多官员和民众迷信检查,这是一种很笨的思路,无异于为了防备漩涡就派潜水员去勘查漩涡。正确的应对思路是遇水搭桥,桥的名字是“医保付费改革”。

医疗机构“过度医疗”现象的盛行,根本原因在于不当的付费方式,即按项目付费。如果服务购买方按项目付费,服务提供方诱导患者过度消费的概率就会增大。这是一个全球性的现象,在中国的具体表现就是多开药、开贵药、多检查。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医保付费改革是关键。在世界各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核心其实就是医保付费方式的改革。各国的医保机构,无论是公费医疗管理机构,还是社会医疗保险机构,还是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基本上都在探寻其他各种付费方式的组合,至少部分替代原来盛行的按项目付费。就这一点,国家新医改方案第十二条中写道:“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除了“新医改方案”列举的这几种付费方式之外,在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其他付费方式包括:按服务单元付费、按服务人次数付费。

这些新付费方法乍看起来非常复杂,但其原理非常简单,即医保机构针对特定的参保者向医疗机构打包付费,只不过打包的标准各异而已。既然是打包付费下,医疗机构越过度医疗,其损失的收入越多,医疗机构就会自动丧失了过度医疗的动力。在打包付费的情况下,医保机构应该操心的是如何确保医疗机构的服务品质不下降。

目前在全国各地,医保付费改革也如火如荼。2010年,主管城镇医疗保险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开始将医保付费改革当成重点工作之一,鼓励地方进行各种各样的试点。据不完全统计,大约86%的统筹地区开始探索多种医保付费方式的组合。但是,医保付费改革的艰巨性不可低估。在改革的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归结起来就在于医保付费的行政化。本来,医保付费是集团购买机制的一种体现,但在中国,行政化的暗礁无所不在,集团购买的契约化机制难以形成,明明是市场购买行为最终也会变成以检查为核心的政府行政行为。

公立医院改革步履维艰

与医疗保险的改革相比,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总体来说比较迟缓,这一格局在过去的若干年一直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革。但在2010年,这一格局似乎有了一些转机。

在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尤其是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市场上占据主导甚至垄断地位,因此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的重点在于公立医院改革。长期以来,公立医院处于一种“行政型商业化”的状态。一方面,公立医院都是事业单位,均隶属于一个庞大的行政型等级化体系,大多数公立医院都从属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战略决策和人事管理上受到所属卫生行政部门的左右;另一方面,公立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于“业务收入”,即医疗服务和药品出售。由于政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出售实施行政定价体制,而行政定价又具有历史依赖性和重物不重人的特点,因此基本医疗服务的价格水平始终偏低。医疗机构要维持正常运转,只能热衷于卖药,于是形成了“以药补医”的格局:医疗服务一直入不敷出,但药品出售保持盈余(参见表2)。尽管后一项的盈余近年来有所降低,但依然是维持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行(特别是维持医护人员的待遇)的重要保障。

很显然,如果公立医院的改革不落实,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就不可能成功。按照计划,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配套实施文件应该在2009年下半年出台。但直到2010年2月10日,《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才得以公布。配套文件“千呼万唤始出来”,这本身就昭示着公立医院改革的艰难性。国家医改办选定了16个城市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但截止到2010年11月,只有8个城市上网公布了其试点实施方案,4个城市编订了方案但没有公布,其他几个城市是否编订出试点方案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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