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2日国家药监局《2006年第二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显示,通化长青药业生产的“天麻胶囊”因篡改审批内容,吉林省药监局6月27日撤消了其“吉药广审(文)第2005090792号”广告批号;但很快,吉林省药监局又给该品种批准了有效期至2007年12月27日的“吉药广审(声)第2006120073号”、吉药广审(视)第2006110177号两个广告批准文号。吉林省药监局是否了解“脑心安”等违法药品广告在多地被查处的信息?对此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效果?一些药品因违法广告,在外省市被查处后,又是怎样取得吉林省广告批准文号的?在对药品广告审查批准的过程中,有没有相关的工作规范和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上述相关问题,健康时报记者自2008年1月至今先后10次与该局办公室及市场处电话联系采访或传真书面采访提纲,但该局至今没有安排采访。而这一年,“脑心安”违法广告继续在边查处、边违法的周而复始中循环……
谁为大肆违规的“脑心安”撑腰?
一个制药企业,既然可以如此肆无忌惮地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公众就有充足的理由怀疑企业的品格、产品的质量;
一个药监部门,在“脑心安”违规广告上的不作为,人们同样也有理由质疑药品安全监管的水平会怎么样。
2008年1月7日下午记者第一次给该局传真了关于“脑心安”问题书面采访提纲,近三个月后该局未做出任何回应。
2008年4月21日下午,记者再次与该局办公室联系采访。一位李女士在电话中建议记者“先跟国家局新闻办沟通通报一下,或者同时也传真给他们一份。”记者第二次致函吉林省药监局主要负责人,并传真了书面采访提纲。传真发出一周后,该局仍未做出任何回应。
4月28日记者第三次给吉林省药监局传真采访提纲的第二天上午,该局办公室闫主任致电记者,表示对此前传真的采访提纲并不知情,等落实后再给记者回电话。随后,记者第四次传真了书面采访提纲。
4月29日下午,吉林省药监局市场处一位姓崔的同志给记者发来短信,“收到传真后,局长很重视,我们想约你过来,当面交流一下。”但就在记者收到此短信第二天上午,一直未曾与记者联系过的通化神龙药业公司一位自称营销负责人的李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称要和记者当面谈谈。
5月1日,通化神龙药业这位李先生先后两次约见记者,表述的内容只有一个:“药品营销中的违法广告,大家都是这么干的。脑心安的事能不能不说,吉林省药监局的稿子能不能不发……”两次约见记者期间,李先生均拿出一个“信封”要给记者,均被记者严辞拒绝。
5月11日,记者再次与吉林省药监局市场处崔先生联系,希望能书面答复采访提纲中的问题。崔先生表示等请示领导答复后再说。此后,又五个多月过去了,吉林省药监局再没有任何回复。
其实,是否一定接受媒体采访,并不十分重要。问题是,当职能部门面对其管辖下的企业大肆违规而不作为时,人们就有充足的理由问个为什么了。
脑心安违法广告做遍天下,媒体、公众一片质疑,吉林药监“静默”的态度,确实令人匪夷所思。莫非有什么不愿为外人道也的苦衷?
10月20日上午10时许,本报发稿当日,记者再次致电吉林省药监局,但对方以正在开会为由,对“脑心安”问题拒绝做出任何解释。
来源:健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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