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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0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的通知
www.yongyao.net  2010-5-7 10:02:26  来源:中国执业药师考试网  责任编辑:t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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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务费用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二门(科)及以下,每人每门(科)40元,三门(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门(科)35元。

五、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六、要求

执业药师考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责任重大,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周到服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考务部:窦朝晔

电话:0351—7330283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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