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建设是关系到千千万万个人的大事。因此,“医改”引起如此大的关注,引起这么多的讨论都在意料之中。中国的医改之路下一步究竟应该何处去?这应该是很多人都在思考的话题,这时候,回顾历史,总结过去的经验,也许会有所启发和借鉴。
一、中国医疗和公共卫生体制的建立
在传统社会,即使在战争与灾荒过程中,许多甚至是大多数人是死于疾病。由于缺乏现代的医药技术和卫生条件,现代常见的感冒、发烧、咳嗽、闹肚子等症状常常是致命的。20世纪上半期,呼吸道与肠道系统的疾病是中国人口死亡的首要原因,而这些疾病的产生与日常生活环境中的卫生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因此,建立一个现代医疗和公共卫生体制是降低人口死亡率的最关键因素。
1928年10月,民国国民政府卫生部(后改卫生署)于南京成立,中国政府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就此开端,历任卫生部(署)次长、部长、署长的刘瑞恒是这一事业的创建者和领导者,他年仅23岁即获得哈佛大学医学博士,回国后担任北京协和医院第一任华人院长和中华医学会长,是中国外科的奠基者。1924年,通州某乡村新生儿频繁死亡,经时任协和医院院长的刘瑞恒派人调查,原因仅是产后破伤风所致,经过简单的卫生教育培训,这一问题就得到了解决。此事深深触动了他,他认为医学应该为更广大的民众服务,如果资源配置得当,只需较少的投入,就会给民众带来极大的福利。因此他决定放弃自己的外科本行,转而从事公共卫生建设,次年即与协和公共卫生教授美国人兰安生(J.B.Grant)一起在北京建立了第一卫生事务所,其辖区内的死亡率与发病率明显下降,开创了中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先河。兰安生的名言“一盎司的预防胜过一磅的治疗”集中反映了他的医疗卫生理念,这一理念也影响了刘瑞恒。
就任卫生部长后,为了推行公共卫生,刘瑞恒积极寻求与国际联盟卫生组织的合作。1930年,南斯拉夫著名的公共卫生学家鲍谦熙(Borislav Borcic)作为国际联盟卫生组织的专职专家常驻南京提供技术上的支持,他先后多次来华,并将在中国出生的孩子取名“卫生”。1931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公共卫生硕士、公共卫生学家、卫生部保健司长金宝善(后任中华医学会长)赴欧洲考察,比较各国卫生制度后,结合中国的实际,决定参照南斯拉夫模式推行中国的医疗卫生建设:建立一个国家级的卫生保健机构,下辖一些研究和教育机构,以此向乡村人口传播公共卫生知识;它由国家主导,由中央机构协调各地的管理机构,本地自足,大众化开展;外国与本国专家共同制定乡村重建和公共卫生计划,形成一个相互支持,具有相同教育背景、专业经验的专家网络。
- 20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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