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国务院召开的新农合工作会议再次强调,到2008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一年来,全国卫生系统围绕新农合扩面的核心任务,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制度建设中的问题,摸索出了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扩大农民受益面、方便农民报销、保证新农合基金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好办法,既实现了当年目标,也为今年新农合覆盖全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
增强新农合保障能力
“稳定、低成本的长效筹资机制是合作医疗持续发展的前提。目前,在政府筹资和农民筹资两方面均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政府筹资,面临着政府补助水平随经济发展和医疗费用自然增长而逐步提高的问题。目前绝对数额的筹资方法,会导致合作医疗筹资水平相对降低,保障水平难以提高。”
这是2007年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和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评估组评估报告中提到的问题。
一年来,北京等发达地区探索建立稳定的新农合筹资机制,让参合农民的保障水平能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
北京
增加财政投入 体现政府责任
北京的一项调查发现,参合农民实际医疗负担减轻不明显。分析原因:一是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不高,年筹资增幅低于农民群众实际增长的医疗消费支出。2006年,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140元,而农民群众的年医药消费已达到596元。二是政府对新农合的补助水平明显偏低。在新农合基金构成中,政府补助部分不足50%,难以从整体上扩大新农合基金总量。
2007年7月,北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和完善新农合筹资标准和补偿政策的意见》,提出从2007年~2010年,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增加资金两亿元,每年增加的标准达到人均100元。具体人均筹资标准是:2007年220元、2008年320元、2009年420元、2010年520元。通过持续提高筹资水平,预计到2010年,北京市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比例可达到70%,门诊补偿比例可达到50%,最高补偿封顶线达到20万元,农民个人负担医药费比例下降到35%,政府筹资比例将提高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