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高筹资标准的同时,北京市加强管理,实现了“五个统一”。即统一筹资标准。从2007年前的27个新农合筹资档次调整为全市统一的筹资标准。统一制度框架。全市统一建立新农合制度框架,实现由大病统筹为主向大病统筹兼顾门诊补偿的过渡。统一补偿项目。参照北京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统一确定全市新农合补偿项目。统一城乡学生儿童基本医疗补偿政策。统一网络化管理。2006年,北京市制定并启动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计划,逐步实现从参合筹资、诊疗项目、支出 审核、补偿结算、基金管理的信息化,构建新农合制度规范化运行平台,简化参合农民报销手续。
通过对新农合筹资政策的调整,北京市新农合参合率今年将超过90%,参合农民的受益面也将由29%提高到70%。
专家点评: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政策与管理系教授吴明认为,北京市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的方案是很好的,体现了政府责任,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增加和医药费用的自然增长,不断提高筹资标准,能提高保障力度。但是,应该注意到费用控制的问题,一是北京市的就诊流向问题,参合农民患病后到城里的大医院看病很多;二是支付方式,北京市按照项目付费,而不是按病种付费。这两个问题都不利于费用控制,应当给予重视。
动态调整补偿方案
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各省要规范新农合补偿方案,每个省摸索出2~3个补偿方案,探索解决受益面和受益程度的矛盾问题。”
这是在2007年全国新农合工作会议上,卫生部提出的工作要求。针对补偿模式多而散、缺乏相对统一标准的现象,开展合作医疗的地区积极调整补偿方案,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补偿模式。
吉林
规范补偿模式
一是规范补偿模式。形成门诊家庭账户加住院统筹加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门诊统筹加住院统筹两种主要统筹补偿模式,选择第一种模式的有52个县(市、区),选择第二种模式的有12个县(市、区)。
二是合理分配新农合基金。门诊补偿基金按基金总额的20%提取,用于一般疾病门诊和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或建立家庭账户。住院统筹基金按基金总额的80%提取,用于参合农民住院补偿。风险基金于次年年初在上一年度结余基金中按筹资总额的10%一次性提取。基金结余较少的,可以分2年~3年提取,达到基金总额的10%后不再提取。
三是规范住院补偿方案。全省实行统一的新农合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执行全省统一的住院补偿分段、补偿比例,设置全省统一的3万元住院补偿封顶线。
通过规范补偿方案,较好地提高了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全省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2006年为32.8%,2007年达到34.2%,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